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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宣传学习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 《农业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7年06月28日 点击数: 收藏 打印文章


遂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遂供办〔2007〕9号
关于认真做好宣传学习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
《农业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的通知
各区、县供销社:
   经全国人大、国务院审议通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业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将从7月1日开始在全国范围正式施行生效。市供销社要求各区、县供销社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抓紧做好宣传学习贯彻工作,及时把法律精神宣传到基层,贯彻落实到基层。并提出以下工作安排。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各区、县供销社要抢抓机遇,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主动承担宣传学习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业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的工作重任,抓紧准备,认真细化工作方案,及时向各级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争取各级领导重视支持,要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大力营造宣传学习氛围,努力展现供销社在引领发展我市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工作中的突出地位和核心作用。
   二、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搞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当前,各级供销社要把宣传学习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业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作为中心工作任务,当成一件大事来抓紧抓好。要组织调动力量狠抓落实,采取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通俗易懂、便于操作的宣传措施,印发宣传资料手册,组织系统干部送法下乡,普法到户;要充分利用乡镇广播电视网络和中心集镇赶场日对农民群众进行普法宣传;对种养殖大户和已建立的专业合作社(协会)要适时举办培训班,认真开展普法培训教育,积极引导其依法组建;要组织供销社干部职工认真学法、知法,进一步加深对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的认识和依法组建登记程序的了解,从而有效的开展指导工作和更好地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三、抢抓机遇,搞好规范组建和注册登记申报准备工作
   各级供销社要充分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业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对农村专合组织发展工作所产生的有力推动和促进作用,抢抓机遇,巩固完善发展成果,对已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专业合作社(协会)要组织专门人员现场辅导,按照法律规定完备有关工商注册手续,力争尽快在全市首先登记注册一批通过供销社引领培植发展的农村专业合作社,以此打造出工作亮点。同时,要认真做好部门协调配合工作,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工作联系,形成合力,确保宣传学习贯彻工作落到实处。
   各区、县供销社要及时将宣传学习贯彻情况向市供销社汇报。
   特些通知。
                                二00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抄报:省供销社,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农办。
抄送:市法制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本社领导,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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